健保新訊
發佈日期
2022/05/16
主旨:本署111年5月6日健保財字第1110104280號令訂定發布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助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費用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
111.05.13
健保財字第1110650268號函
主旨:本署111年5月6日健保財字第1110104280號令訂定發布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助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費用作業要點」,
業經本署於111年5月13日以健保財字第1110650268號函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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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全民健康保險補助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費用作業要點」11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