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計畫
發佈日期
2015/01/12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初期慢性腎臟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如附件,自修正發布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104.01.12
健保醫字第1040032525號
主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初期慢性腎臟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如附件,自修正發布日施行。
依據:本署103年12月24日召開之103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第3次臨時會議結論。
公告事項:修訂參與本方案之醫事人員申請資格,健保特約院所,除腎臟、心臟、新陳代謝專科醫師外,其他專科醫師需接受本署認可之慢性腎臟病照護訓練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