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訂「99年中醫門診總額一般部門預算分配方式試辦計畫」附件一:指標之操作型定義指標5:當年前一季「各分區各鄉鎮市區每萬人口中醫師數」占率,如附件。
依據:99年5月20日中醫總額支付委員會99年第2次委員會議 結論。
公告事項:修訂指標5「各分區各鄉鎮市區每萬人口中醫師數」計算方式:除台北長庚醫院及林口長庚醫院之中醫師數分別計算至台北松山區及桃園龜山鄉,其他各分區各鄉鎮市區之中醫師數均以申報費用之中醫師數計算之。
附件: 中醫門診總額一般部門預算分配方式試辦計畫-word格式(另開視窗) 中醫門診總額一般部門預算分配方式試辦計畫-PDF格式(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