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訂西醫基層總額1項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並自99年3月1日(費用年月)起實施。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30條暨行政院衛生署99年2月3日衛署健保字第0990062214號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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