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令
修正「中央健康保險局分攤機構團體宣導活動經費作業要點」,並將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推動全民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並溯及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生效。 附修正「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推動全民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 附件: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推動全民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word格式(另開視窗)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推動全民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PDF格式(另開視窗)
修正「中央健康保險局分攤機構團體宣導活動經費作業要點」,並將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推動全民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並溯及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生效。
附修正「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推動全民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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